寶塔建物之「使用執照」取得:
依中華民國建筑法規之規定,政府之合法「骨灰寄放室」(俗稱靈骨(灰)塔)之建造,必須經過雜項開發,「建造執照」至「使用執照」取得等完整程序,方得存放骨灰使用。以目前國內許多靈骨(灰)塔,部份只有雜項開發執照即逕行私蓋。部份則只有「建造執照」。凡屬以此類執照充數者,消費者購買時即應考慮有可能買到無法交付塔位之風險。事實上,細心的消費者只要注意看業者提供之「建造執照」內之完工時限,即可了解真相。如果此靈骨(灰)塔之承建遲遲未能獲得「使用執照」,就可能有某些問題存在而無法完工使用。(正常完工建造時限在開工後36個月)
買售「塔位」應可立即選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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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延後對殯葬業預售靈骨塔位的課稅時點,一律改按實際出售當年度課稅,且未確定案件亦可適用。
財政部表示,過去因為預先課稅造成的爭議,將可畫下句點。
政府對殯葬業者出售靈骨塔位,過去因為業者在靈骨塔未完全建造完成前,即可先行出售,其預售靈骨塔的收入,需在預售年度即申報繳稅。
不過,由於靈骨塔的主建物尚未完成建造完畢,一旦預售的靈骨塔位收入被課稅,相對建造靈骨塔的成本,因靈骨塔未完成建造,導至部分建造成本無法扣減收入,殯葬業者反而因此出現溢繳稅款問題。
財政部經過二年研議,加上內政部已修正殯葬業理條例,靈骨塔位需在靈骨塔等主建物建造完竣後才可出售,不能再有預售行為,財政部因此同意,殯葬業者申報出售靈骨塔位等收益,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的「啟用日」為準,在啟用日前出售的塔位,以「啟用日」所屬年度,做為課稅年度報稅;在啟用日之後出售者,則在實際銷售年度課稅。
]]>民眾在選購納骨塔(靈骨塔)時,往往都會非常疑慮和不安,但在政府極力推動火葬,以及土地資源愈見短缺的前題下,納骨塔(靈骨塔)將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,目前市場上塔位的規畫和價格有相當大的差距,民眾應審慎選擇。
納骨塔(靈骨塔)依放置內容可分為骨灰罈式及骨甕式,靈骨塔大小也依個人式、夫妻式和家族式而有不同,至於價位從五萬元到一、兩百萬元都有。價格的差異除塔位大小有關外,也和所在的樓地板高低有關,市場上以人站立時可以直接目視的位置最適當,價位也最高。
我們建議民眾在挑選納骨塔(靈骨塔)時要留意五大事項,包括使用方式、永久管理費、產權、塔位轉手性、納骨塔(靈骨塔)合法性。
(1) 使用方式:目前市場上納骨塔(靈骨塔)的使用方式,多為永久使用,建設公司會核發一張「永久使用權狀」給承購戶,記載了所買塔位的編號、持有人姓名,以保障使用權益,若轉手,歷次的持有人也會登記在該張憑證上,由此可看出塔位的持有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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